法院裁决余华英向 9 万元;杨妞花获赔偿 人分别赔偿3
来源:网络 热度:50℃ 2024/10/25 20:38:50

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上诉
对该判决,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民事赔偿

法院判决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4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贤等3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鹏等2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法院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人的其余诉讼请求。
受害人杨妞花回应
对于民事赔偿,受害人杨妞花表示,她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会继续在民事部分上诉。杨妞花称,她们要跟进案件到最终有结果的那一天。
背景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是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余华英多次拐卖、收买儿童,共作案17起,涉案金额14万余元。
案件审理
该案一审于2015年1月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11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查该案后,于2017年9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5日再次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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