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丰学校食堂肉品异味系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
来源:网络 热度:50℃ 2024/10/20 20:05:42

通报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通报时间:2023年10月19日
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经联合调查组调查,现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10月16日,官渡区市场监管、教体、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展开调查。调查发现:
- 长丰学校食堂鲜猪肉片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 家长反映的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实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

二、责任认定
联合调查组认为,长丰学校食堂承包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无资质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变更经营项目。学校方面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不到位,存在管理制度形式化等问题。三、处理措施
- 对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 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
- 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 对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四、整改要求
官渡区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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